一、本次申請截止日為7/7(四),於時限內共收受53件申請案,另有10件逾期申請。同月13日召開審查委員會審查完畢。
二、審查結果請見公告附件,或點選此處下載。
三、本案承辦單位為教務處教學發展組(校內分機2461,辦公室於教學大樓G309)。
四、敬請獲補助教師,暑期開課者於8/11(四)前,學期開課者於開學後一週內,請您的TA至教學發展組G309辦公室填寫TA基本資料表。
五、敬請按申請書中教學助理指導計畫,確實指導教學助理協助教學,勿使教學助理從事與課程無關的任何工作,同時須確保教學助理的專業知識有所成長。
六、敬請教師確實與教學助理溝通,本校教學助理為"學習型兼任助理"而"非勞僱型兼任助理(含工讀生)",旨在鼓勵同儕學習同時使教學助理獲得專業知識成長。
七、按申請文件公告,若有教師使教學助理從事非學習型兼任助理之工作,所衍生之勞保應由教師自行負責。
八、若有疑義,敬請聯絡教學發展組(校內分機24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