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校99學年度各系所中心接受評鑑教師名冊及教師評鑑相關規定已核定,請連結至本站-認識 我們-相關規定及辦法項下之公告-「99學年度各系所中心接受評鑑教師名冊及教師評鑑相關規 定」下載附件閱覽,網址如下: /p/406-1030-3771,r184-1.php。
二、本案已另案函知99學年度有應受評教師之系(所、中心)。
三、99學年度教師評鑑結果須於100年3月31日(星期四)17時前送達教師發展中心,各系(所、 中心)自訂相關時程請逕洽系(所、中心)辦公室,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