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避免任意變更計畫經費項目,影響計畫核心事項(授課對象變動、教學方法、研究方法等)或影響計畫執行方法等,本校不辦理一級經費(人事費、業務費及設備費)變更流用;二級經費(例如業務費項下的工讀費、印刷費等)變更流用僅限一次(增加或刪除經費項目),各項變更請於未展延計畫期程該年度5月前依校內行政程序(電子公文系統簽呈及計畫經費變更申請表)規定辦理,故請審慎編列經費(須合理性及預期學生效益等)。
*電子公文系統:https://edoc.ntunhs.edu.tw/speed30/Account/Login
*簽呈會辦單位:系所主任→學院院長→教務處教學發展組→主計室→秘書室
(校長決行奉核後,簽呈連同附件請送主計室辦理經費變更)
*為避免後續衍生疑義,建議先將簽呈內容及申請表以E-mail方式送交校內承辦人先行審閱,俟確認無誤後再行辦理送簽作業。
●本校承辦人:教務處教學發展組——李紹銓 計畫專員
●電話:(02)2822-7101分機2462
●E-mail: 8shaocyuan@ntunhs.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