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教師專業成長社群及薪火相傳成長社群採購及經費核銷相關事宜(含表單附件)(供參考)(102-10-18更新)

102年教師成長社群期初說明會簡報如附檔(5/20規定變更,說明會內容僅供參考,請以本網頁
內容為準),
說明會影片請連結至本校iMOD影音網瀏覽(須於校內

網域或登入後觀看)網址為:http://imod1.ntunhs.edu.tw/media/show/id/289

請注意,4/8說明會結束後修正:「書籍」為非消耗品,核銷應檢附非消耗品增加單
 (5/20更新:應出納及會計單位要求,所有邀請校內外講師演講之費用,請均改成「鐘點費」。
 所得代碼請改選「50薪資所得」、清冊類別請選「鐘點費」,並請詢問講師投保單位,
 選擇公保或勞保

請注意,支付及核銷時二種可能情形如下:

(1)一次付4,999元以下→請給講師完整鐘點費,另外由社群經費支應2%補充保費;

(2)一次付5,000元以上請給講師扣除2%後的鐘點費,另外由社群經費支應2%補充保費
      
(例:校外講師3.5小時的演講,原應支付1,600x3.5=5,600元,扣除2%補充保費
       5,600x2%=112
後,應支付5,488元,社群核銷時另外支應112元補充保費,共需
       支應5,712元)
   

10月18日小提醒:規劃剩餘經費時,敬請務必將補充保費2%納入計算,包括:鐘點費及工讀費。

  教師專業成長社群/教師薪火相傳成長社群之經費核銷事宜,請依學校會計及總務相關規定辦理。
請儘量於102年11月15日前完成核銷,至少要將所有單據憑證送至教師發展中心。核銷時「單位主管」
欄請留白,由教師發展中心檢核並核銷。  

以下說明及附檔請先參考,也歡迎您來電教師發展中心洽詢(校內分機:2342、2341),謝謝。

一、採購:請依核定之計畫經費執行採購事宜,各項經費上限請參見附件1「各項支出執行標準表」,
  摘要如下:

 1、膳食費:每人每餐上限80元。(原則上不能核銷品名為「水果」或「點心」的單據)
      (例:如有3人參加活動,發票或收據上的總金額不能超過240元。)

 2、鐘點費:校內教師每堂800元,校外教師專家學者每堂1600元,每50分鐘可計為一堂,連續上
       90分鐘可以計為兩堂,30分鐘起至49分鐘只能算作0.5堂,依每堂金額乘以0.5計算。
       鐘點另外須付補充保費2%,同樣由社群經費內支出例如:演講2堂,校外講師拿到
       2*1600=3200元,但補充保費2%後,社群實際支出之費用為2*1600*102%(即1.02)
       =3264元,總數請以會計系統實際計算數字為準,謝。(民102年規定

       如果要付某位老師鐘點費,該師在議程上總計至少要有0.5堂,亦即30分鐘以上的時間
       (可含單獨1人之綜合討論),如果是29分鐘以下可能無法核發鐘點費。
      (若「綜合討論」有2人以上,則時間計算要以人數平均,例:綜合討論1小時,有3人列
      為主講人,此時時間只算是3人各20分鐘。)

       (5/20更新,所有演講或課程請均改用「鐘點費」,並請於社群經費內自行負擔二代健保
       補充保費) 

 3、工讀費:每位工讀生每小時109元,另外須付補充保費2%,同樣由社群經費內支出總數請
       以會計系統實際計算數字為準
例如:工讀8小時,學生拿到8*109=872元,但
       補充保費2%後,社群實際支出之費用為8*109*102%=889元;同理,工讀20小時,
       
學生拿到2180元,但社群實際支出應是2224。(因為補充保費為總數加計2%後
       四捨五入,所以和先算每小時費用再乘以時數的結果會有少許出入,請以總數為準
       謝謝。(民102年規定)。

二、憑證:

 發票和收據的注意事項詳見附件2「單據結報注意事項」,摘要如下:

 1、發票要請店家打學校統編:03729807。2000元以上的採購憑證,請開發票,儘量避免用收據。

 2、收銀機發票上如果沒有品名,要請經手人(實際去採購者)在空白處手寫加註品名及數量,並
   蓋章。

 3、收據要有店章(要有店家的統一編號)和負責人私章(大小章),抬頭請寫明「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
   學
」,並請務必確定有寫日期

 4、郵寄要當場請郵局開購票證明,上面請打學校統編:03729807,抬頭請寫明「國立臺北護理健
   康大學」。

 5、支付講師鐘點費交通費:要請講師分別簽「領款收據」(如附件3「領款收據-交通費」(無則
   免附,原則上單位在臺北巿及新北巿區域之校外講師不提供交通費)、附件4「領款收據-鐘點
   費」) ,另外再附上「議程表」(如果沒有自訂格式,請參考附件4-2範例修改)
   
(會計室表示: 要有演講或上課事實才能用鐘點費支付)

 6、支付工讀費:請工讀生填附件6校內學生工讀費申請表」(第一次申請時交一次即可)及附件7
  「臨時工資出勤明細表」(請至少每個月報一次,明細表每次都要和「印領清冊」一起交)。

 

三、核銷-登錄會計系統:

 1、請召集人學習教師(Mentee)用自己的帳號密碼登入 會計系統 
   (網址:http://140.131.86.6/ )後,進入會計系統後,部門請購部分不會看到教師發展
  中心的經費(這是正常的)
請直接點「部門請購查詢」下的「新增請購」,購案類別選擇:

  (1)「一萬以下零用金」(餐費、影印費、書、雜支等)或
  (2)「印領/薪資/差旅費清冊」-「補充保費(鐘點費、工讀費)或
  (3)「印領清冊」(交通費等),

  進入新視窗後,在,「預算」及用途說明下方之「計畫編號」請下拉後選擇「[授]〔102TP0〕
  教師發展中心」,「經費用途」請選擇「〔P005〕教師各項成長社群經費(內) 」(經費餘額
  欄呈現「***」是正常情形
),請仍然直接輸入核銷資料。(102年度適用) 

2、查詢社群經費餘額

  先點選「部門請購查詢」,再點選「授權查詢」(第二排最右邊的按鈕),計畫名稱可能是
 〔102TP0〕教師發展中心」,即可直接看到社群經費餘額。(注意:同時擔任教師專業成長社群
  召集人
及教師薪火相傳成長社群學習教師的老師,會看到二種社群經費的總和,今年教師薪火相
  傳成長社群補助
1萬元,其餘經費都是教師專業成長社群的,核銷時請自行分別計算控管經費額度,
  並請確保已預留2%補充保費額度,謝謝。)

 
 3、查詢社群已申請之請購案明細
 
  先點選「部門請購查詢」,再點選「購案查詢」(第二排邊數來第二個按鈕)或「購案管理
  (第二排邊數來第二個按鈕)均可,「購案種類」請選「全部」或按性質選擇「一萬以下零用
  金」或
 「印領/薪資/差旅費清冊」(「購案類別」只能按性質分類選擇),「購案型態」或
  「審核狀態」
均請選擇「全部」,即可看到全部已申請的購案。
 
  二者差異在於,「購案查詢」只能查不能改也不能重印,「購案管理」則可查、可修改也可列印。

  (若不確定自己會計系統的帳號密碼,請由學校首頁右上角連結登入myNTUNHS,進系統後點選
   「電子表單」-「北護會計請購」進入亦可。
   如無帳號密碼,請至會計室-網路請購下載「主計室線上請購授權申請書」,經單位主管核准後
   向會計室申請。)

 4、詳細操作流程請參考附件8會計系統請購核銷流程手冊」內各類內容。「用途說明」部分請詳
   填,包括:日期、起迄時間(核銷鐘點費時請填)、完整活動名稱、參與人數(核銷餐費時必
   填),方便的話,亦請加入成長社群之全名。
   (例:102/08/10「OOOO成長社群」-「(講題)」專家演講-餐費(4人)、
      102/08/10 13:00-14:30「OOOO成長社群」-「(講題)」專題演講-校外講師(請填
      姓名)鐘點費、
      校內工讀生(請填姓名)102年O月工讀費(OO小時))

 ◎會計系統印出之資料:

  (1)餐費、影印費、文具等:憑證黏存單(印出後為 A4。請於下列欄位蓋章或簽名:

               (表單下半)申請人計畫主持人

               (表單上半)經手人驗收或證明

   (「單位主管」欄位請留白,將由教師發展中心主任核章

   A. 申請人及經手人:實際採購的老師;

 

   B. 計畫主持人:召集人或學習教師(mentee);

 

   C. 經手人:實際採購者

 

   D. 驗收或證明:須與經手人不同人,請另找一位老師證明。

 

   E. 單位主管:請空白,由教師發展中心主任核章。

   (2)鐘點費、工讀費、交通費:印領清冊(印出後為 A4。請蓋承辦人計畫主持人。)

   A. 承辦人:實際經手的老師;計畫主持人:召集人或學習教師(mentee)。
    (同一欄上方為承辦人、下方為計畫主持人簽名或核章處

 5、登錄鐘點費工讀費的「印領清冊」時,均請由「印領\薪資\差旅費清冊」-選
  「
補充保費」項進入,所得代碼請改選「50薪資所得」、清冊類別請選「鐘點費」並請詢問
   講師投保單位,選擇:公保或勞保,並輸入受款人之身分證字號戶籍地址(含里鄰)、帳戶資
   料
(含銀行名稱及分支機構,如:OO分行或OO區農會或OO巿農會OO辦事處等)。

 6、登錄(講師)交通費的「印領清冊」時,請改由「印領\薪資\差旅費清冊」-選
  「
印領清冊」項進入,輸入受款人之身分證字號戶籍地址(含里鄰)、帳戶資料(含銀行名稱及
  分支機構,如:OO分行或OO區農會或OO巿農會OO辦事處等)。

       

 7、登錄完相關資訊之後,請印出「憑證黏存單(採購物品、影印費或餐費)」或「印領清冊(鐘
   點費、交通費、工讀費)」(印領清冊列印時,請注意畫面視窗提示,版面調成橫向,並調整
   邊界),將發票或收據正本浮貼在憑證黏存單虛線下方

 8、附件:
   (0) 若要核銷文具、碳粉雜支:請附登錄好印出之「憑證黏存單」,上面要浮貼
    「發票收據」正本,附「領物單(詳本大項第9條說明)」並核章;

   (1) 若要核銷鐘點費交通費:請附登錄好印出之「印領清冊」,並另附「領款收據」正本
     及「議程表」;

     (領據及印領清冊的用途說明請務必註明活動日期、起迄時間、講題或活動名稱)

   (2) 若為膳食費餐費:請附登錄好印出之「憑證黏存單」,請另附簽到表影本;

   (3) 影印費:請附登錄好印出之「憑證黏存單」(上貼發票或收據)

    (請註明影印費用途,如:O年O月O日社群活動資料影印費、O年O月O日專題演講講義
    影印費等
)

   (4) 若為工讀費:請附登錄好印出之「印領清冊」,請附「校內學生工讀費申請表
     (第一次申請時交一次即可,之後不用再交)及「臨時工資出勤明細表」正本。

   鐘點費、交通費及工讀費的單據,夾在印領清冊後面即可,不用貼在憑證黏存單上。

 9、憑證黏存單以憑證粘貼虛線分為上半及下半,下半是請購時用,上半是核銷時用。
   因為本校目前(101年)未滿一萬元之採購由一級單位主管決行即可,所以成長社群未滿
   一萬元之採購,可直接採購核銷。若是一萬元以上之採購,則一定要先完成請購程序,校
   長核准後才能採購。

   憑證黏存單表格下方請購單:「申請人」欄及「計畫主持人」欄,請蓋召集人或學習教師
   (Mentee)自己的職章,請購部分右上角的日期要比憑證(發票或收據)時間早或相同。

   憑證黏存單表格上方核銷部分:「經手人」欄請實際去買的老師蓋章,「驗收/證明」欄部分,
   請記得務必要和經手人不同人蓋章,驗收的目的主要是確認採購內容確實符合事實,謝謝。

 10、如果買的是2000元以下的消耗品,如:文具、隨身碟等,在貼好憑證黏存單後,請另外填
   附件9消耗品領物單」(格式如附檔,註:餐費、影印費、鐘點費及交通費等免附)。

    如果買的是2001元以上未滿1萬元的非消耗品,請另外填附件10非消耗品增加單
  
(一萬元以下專用)」(格式及樣本亦請參考附檔)。(桌、椅、櫥、櫃、屏風等傢具及圖書
   
單價未達2000元以上,但均比照非消耗品編號列管)

   (圖書之保管單位請填所屬系所,保管人請分別填社群老師,每位老師一本書的話也請分別明列
   保管單位及保管人)請注意,此處與102/04/08期初說明會說明之內容不同,請依學校規定辦理

(保管組消耗品認定相關規定請參見網址:http://general.ntunhs.edu.tw/ezfiles/3/1003/img/146/label.pdf )

四、如需請購其他種類(非以上列舉項目)的經費,請先與教師發展中心承辦人聯絡,待我們與會計室
  確認沒問題後再執行,以減少核銷的退件情形,感謝您的支持與配合。

五、作好的憑證黏存單或印領清冊及附件,建議自行影印或掃瞄留底,用公文傳遞至教師發展中心即
  可。如有問題,歡迎您來電教師發展中心洽詢(校內分機:2342、2341),謝謝。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