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個資檔案公開項目

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保有及管理個人資料之項目彙整表:教務處教學發展組

依個資法第十七條: 公務機關應將下列事項公開於電腦網站,或以其他適當方式供公眾查閱; 其有變更者,亦同:
一、個人資料檔案名稱。
二、保有機關名稱及聯絡方式。
三、個人資料檔案保有之依據及特定目的。
四、個人資料之類別。
   
連絡方式:教學發展組 江先生 分機2461   電子信箱:ntunhscfd@gmail.com

個人資料檔案公開項目(109.06.30更新).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