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教師薪火相傳成長社群即日起開始申請,收件至3/15(星期五)截止,歡迎各位師長把握機會踴躍申請
~102年本校教師薪火相傳成長社群開始申請囉~
一、緣起:本校教師發展中心為協助(1)新進教師、(2)經主管推薦教師或(3)依教師評鑑規定應參加
教師成長措施之教師,訂定本校教師薪火相傳計畫實施要點,希望藉由傳承教師(mentor)
帶領學習教師(mentee)組成薪火相傳成長社群,藉以協助學習教師在教學、研究、輔導
及服務等領域順利發展,並能勝任相關工作。
二、依據:「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教師薪火相傳計畫實施要點」(如附件第11-12頁起)
(亦可點選法規名稱連結至教師發展中心網站-相關規定辦法-教師成長組參閱)。
三、對象:每組薪火相傳成長社群原則上由1名「傳承教師」與1至2名「學習教師」。
共同組成,傳承教師及學習教師分別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一)傳承教師:1、本校專任優良教師(含合聘教師)。2、曾獲得「教育部
國家講座」、「教育部學術獎」、「國科會傑出研究獎」或本校「特優教
師獎」之專任教師(含合聘教師)。
必要時得商請教學單位主管協助提出適合人選邀請名單,或視教師研究領
域邀請外校教授擔任。
(二)學習教師:1、本校近三年新進專任教師。2、經學術單位主管推薦之教
師。3、依本校教師評鑑相關規定應參加之教師。
四、社群活動內容:以交流教學、研究、輔導及服務經驗為原則,分為個別及團體活動兩種。
(一)個別活動:時間由傳承教師與學習教師商定,以每個月至少見面討論 1 次
為原則,請至少進行 4 次薪火相傳社群個別活動,並須填寫社群活動紀錄
(含活動照片、講義或簡報資料及簽到表影本等相關資料)及期中與期末報
告(報告格式如附第7-8頁(傳承教師mentor)及第9-10頁(學習教師mentee))
且須配合本校辦理相關成果分享活動。
請注意:教師申請社群,即視同同意社群活動資料(含照片及文字)得置
入本校專屬網站或運用於其他推廣用途。
(二)團體活動:由教師發展中心規劃辦理,包括工作坊、座談會、期中及期末經驗
分享等相關活動,所有傳承教師與學習教師皆應參加,以促進成長社群成員
之交流及經驗分享。
五、重要日程:社群活動期間為102年4月1日(一)至102年11月15日(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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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 動 內 容 |
日期(暫定,將配合老師時間調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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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群申請截止 |
102年3月15日(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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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群審核結果公告 |
102年3月下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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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初說明會 |
102年4月3日(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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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中報告繳交 |
102年6月12日(三)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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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中座談會 |
102年6月19日(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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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報告繳交及經費核銷期限 |
102年11月15日(五)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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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成果發表座談會 |
102年11月27日(三) |
六、經費來源:由教師發展中心酌予補助業務費,每社群補助得視社群申請內容及歷年社
群執行情況審核增減。
(經費應依學校及教育部相關會計規定核銷,請按月核銷經費,並於
11月15日前完成核銷,截止後經費將收回。經費執行率將做為未來
申請社群時審核參考)( 101年補助經費為每社群 1萬元,僅供參考)。
七、申請期間:即日起開放申請,由符合「學習教師」資格之教師提出申請或由學術主
管推薦,收件至102年3月15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請填妥附件申請表單
(學習教師請填附件1(第2-3頁),已自行找到或聯繫好傳承教師者請同時繳
交附件2及附件3(第5-6頁)),於截止期限前送達教師發展中心(親仁樓3樓
B329室)。
八、審核結果通知:102年3月下旬。
(請注意:如教師申請時未提供屬意的傳承教師人選,或申請人屬意的傳承教師因故
無法與申請人組成社群,而申請案通過或依規定應參加社群者,則由其教學單位主
管與教師發展中心協調後逕為指定其傳承教師。)
九、教師薪火相傳成長社群亦參考教師專業成長社群相關說明,請參考之前的說明會的書面
資料及影片 (資料網址:/p/406-1030-10732,r645-1.php ,
影片網址:http://imod1.ntunhs.edu.tw/media/show/id/211 ,如因非使用校內網域而
無法瀏覽,請以學校e-mail帳號密碼(即單一登入密碼登入後瀏覽。內容僅供參考,
請注意經費仍應依學校及教育部相關會計規定核銷)。
有疑問的話歡迎來電或來電洽詢(校內分機2342、email: weihsiu@ntunhs.edu.tw),
期待您的參與,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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