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教師教學與評鑑組完成97學年度教師評鑑工作

1.本校各系(所、中心)應於97年10月15日前提送當年度應接受評鑑教師名冊及該系(所、中心)所訂之評鑑相關規定至教師發展中心,經本校教師評鑑推動委員會審議通過後,進行該年度教師評鑑工作。

2.本校教師評鑑推動委員會於97年10月20日通過97學年度各系(所、中心)評鑑相關規定,並已將97學年度各系(所、中心)評鑑規定e-mail給各位教師。

3.根據「國立臺北護理學院教師評鑑辦法」實施教師評鑑,97學年度共計55位老師完成97學年度教師評鑑(共達70%),有54位通過,1位不通過,並於97年4月30日前將結果通知受評教師及系(所、中心)主任。

 

主持人:   蕭淑貞 主任 
日期: 98年8月6日  地點:  
標題: 教師教學與評鑑組完成97學年度教師評鑑工作 
摘要: 本校評鑑制度推動歷程大致可包括下列五期:(一)「籌劃準備期」、(二)「共識建立期」、(三)「執行期」、(四)「評值期」、(五)「績效管理期」,各期主要完成項目於附檔  
全文檔下載: 教師評鑑發展歷程及議題.doc (如附件 )
參考網址:  

 

主持人: 蕭淑貞 主任   
日期: 98年6月30日  地點:  
標題: 教師教學與評鑑組完成97學年度教師評鑑工作 
摘要: 97學年度教師評鑑  
全文檔下載: CFD0619.ppt (如附件)
參考網址: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