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10/07 102年教師專業成長講座-智慧財產權系列-「教研活動與著作權」
102年教師專業成長講座-智慧財產權系列-「教研活動與著作權」
撰文/紀佩姍
隨著人類文明不斷的發展,漸漸的「無形」的財產也逐漸受到大家的重視。所謂「無形
的財產」是指人類基於思想進行創作活動而產生的無形產物,為加深本校教師對智慧財產權
的認識,特別邀請到益思科技法律事務所所長賴文智律師來分享介紹著作財產權之基本概念
,以及教師從事教學、研究活動時,可能涉及的著作權問題,希望增進本校教師對智慧財產
權的認識。
演講一開始賴所長即指出,如果能對智慧財產權建立相關的基本概念與原則,避免對其
的觀念錯誤,大部分時候皆能避免侵害他人的智慧財產權。但是為什麼要立法保護智慧財產
權呢?其中提到是為了促進文化發展及鼓勵技術創新,才訂定了與此相關的法條。然而,究
竟什麼樣的著作,可以受到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呢?賴所長也帶我們一起一探究竟,其演講內
容裡提到舉凡有關文學、科學、藝術等學術範圍的創作,並具有原創性或創作性涵蓋的作品
皆是受其法條保護的範圍。
接著便提出著作財產權訂定的權利與細項標準,以及和教研活動相關之議題,包括:教研
活動成果著作權歸屬、學生專題或報告著作權之歸屬,以及碩、博士論文著作權等等,演講時
也不斷地運用新聞報導或實例為與會老師和學生做講解,例如:研究生發表之碩士論文,應由
其自行完成,指導教授給予的意見,應不影響論文為其研究生完成之事實,但若是其無能力可
完成,需藉由指導教授協助並創作,或許可用共同著作的名義,但就學位授予法來看,該研究
生應無法取得學位。同時他也提出較特別或模糊的邊緣例子,讓與會者可更容易了解著作財產
權之相關意涵。其後還指出了著作財產權法律保護之年限、著作財產權共有的相關條件,以及
合理的使用制度等等議題,也提供一些讓與會教師在進行教學活動時避免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
的方法及常見侵權的案例。
未來的某一天,或許我們都有可能成為這些智慧財產結晶的創作者,若是看到自己的創作
在未經自己的同意下被他人抄襲、重製,進而侵犯到自己的權益,相信沒有任何一個人可以接
受,所以為了能夠享受到更多具有創作性的智慧結晶,我們每個人都應該學習如何尊重他人著
作,並熟知相關法律保護自己避免侵害他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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