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12/20、102/12/23 102學年教師評鑑填表說明會(校本部、城區部)
102學年教師評鑑填表說明會(校本部、城區部)
撰文/莊淑均
教師評鑑對學校及教師而言已成為重要制度,透過教師評鑑協助教師持續深化教學
專業,改善教師教學及提升教師專業成長,以確保學生受教權益,了解教師在教學、研究
及輔導各方面進行的成效,並作為教師升等、續聘、停聘及獎勵等重要參考指標。各學院
及通識教育中心102學年教師評鑑表已於102年12月11日校教評會修訂通過,為使102學年
受評教師及各系所中心及學院主管及承辦同仁更了解102學年教師評鑑表之填寫及佐證資料
準備、認定等相關事宜,教師發展中心於12月20日及12月23日分別在校本部及城區部舉辦
本說明會。
說明會一開始由教師發展中心李教務長兼主任說明教師評鑑資料、計分方式及填表注意
事項。教師們受評內容包括教學、研究、輔導與服務等項目,每一項目包含共同指標及加分
指標,又三學院及通識中心依其專業屬性不同,評鑑內容及計分方式也不同,其共同指標及
加分指標審核標準及配分比重均由各系所、學院及通識中心各自審核定,同時通過院/中心教
評會、教師評鑑推動委員會及校教評會後定案。
之後由教師發展中心鄭組長說明教師評鑑填表內容及範例,在教學類共同指標方面,像
是教學計畫上傳、學生學習預警登錄及教學意見調查等,這些指標教務處都會定期的提醒教
師們上傳資料,所以如果教師們有跟著教務處的步伐走,那麼這些指標的達成就不會有問題了。
在研究類指標方面如果有參與一些小型計畫案或是論文發表,即使沒有拿到大型計畫案或是
參與論文發表研討會,基本上也是可以通過的。
教師發展中心李教務長兼主任說明學校訂的都是項目指標,指標下面的配分及認定內容,
都是由各學院及中心自訂,若是有老師不清楚哪些內容可否用來加分,不是由教師發展中心
認定,而是在三級三審的過程中,由系教評會及院教評會來決定。透過教師發展中心的李教務
長兼主任跟鄭組長對於本校教師評鑑表格填寫之詳細說明,應可使與會教師更清楚教師評鑑表
格該如何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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