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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學年度上學期(含暑期)教學助理開始申請

一、105學年度教學助理(含暑期開課)開始申請,詳情請見附件。

 

二、本案截止時間為105/7/7(四),逾時不候,案件同時須經系所主管審閱核章,敬請教師及早送件,以免錯過申請時限。

 

三、請特別注意補救教學類別申請,敬請於申請表困難表述項目中,清楚提供量化客觀資料說明課程困難處。並依104學年度教師教學專業審查委員會決議,此處未清楚表述者,於經費不足時將酌減補助。

 

四、請注意因經費有限,一門課程不接受申請兩項類別,若申請兩項者,將依照102學年度委員會決議,依照補救教學>實驗實作>菁英教學之順序予以選取補助。若課程有實據說明須要更多TA資源,請依104學年度委員會決議,於期中考過後經教學發展組公告再行申請更多TA資源。

 

五、為幫助教師了解教學助理制度設計,清楚區別教學助理與工讀生(臨時人員)之差異,特附上[本校教學助理制度介紹及錯誤運用TA樣態說明],請見附件。敬請於申請前充分參閱。

 

六、本案業務承辦單位為教務處教學發展組,若有任何資料上的疑問,敬請撥打校內分機2461詢問。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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