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學年度第2學期教學助理申請審查結果公告
一、本次申請截止日為2/9(四),於時限內共收受67件申請案。同月17日召開審查委員會審查完畢。
二、審查結果:請見公告附件,或點選此處下載。
三、承辦單位:教務處教學發展組(校內分機2462,辦公室於教學大樓G309)。
四、繳交資料截止日期:敬請獲補助教師最晚於3/7(二)前,請您的TA至教學發展組G309辦公室填寫TA基本資料表 或 以下網址下載(1)~(3)項並填寫完畢後公文傳送至辦公室:
1.教學助理繳交文件:(1)教學助理基本資料表1份(請檢附帳號影本與學生證影本):下載連結 (2)學生擔任非勞雇關係兼任助理權益聲明書1份(老師學生須親筆簽名):下載連結 (3)約用助理人員及臨時人員申請表1份(背面請貼上身分證與學生證影本)(只要教學助理簽名即可):下載連結
注意:根據教育部106年1月20日函文頒布"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學習型兼任助理團體保險",從今年起將針對學習型教學助理全面納入團體保險(保險內容如下表),故請各位獲補助老師必須最晚於3月7日前將名單提交,以利後續辦理團保。目前團保一人6個月為86元(由教育部補助)。
| 保障內容 | 給付項目 | 保險金額 |
| 主險-傷害保險 | 殘廢或死亡 | 100萬元/人 |
| 附加險-傷害醫療 | 門診實支實付及傷害住院給付每日1000元 | 5萬元/每人最高 |
2.關於教學助理補助人數限制:請依照委員會委員通過補助人數進行聘任,不可自行增聘(如預計補助1人約4000元,但卻聘2人,一人2000元)。如有特殊原因,請先來信告知。
五、敬請按申請書中教學助理指導計畫,確實指導教學助理協助教學,勿使教學助理從事與課程無關的任何工作,同時須確保教學助理的專業知識有所成長。
六、敬請教師確實與教學助理溝通,本校教學助理為"學習型兼任助理"而"非勞僱型兼任助理(含工讀生)",旨在鼓勵同儕學習同時使教學助理獲得專業知識成長。
七、按申請文件公告,若有教師使教學助理從事非學習型兼任助理之工作,所衍生之勞保應由教師自行負責。
八、若有疑義,敬請聯絡教學發展組(校內分機2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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