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案~5/11止)期中考後補救教學 與 暑期班(含學士後護理)教學助理申請事宜
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期中考後補救教學 與 暑期班(包含學士後護理系) 教學助理申請說明
一、教學助理條件與方式:本次申請包含2種,一種為期中考後補救教學,一種為暑期班開課教學助理。
(一)105學年度第二學期-期中考後補救教學申請:
申請條件
- 本校課程專兼任教師,以課程為單位申請。敬請教師衡量學生學習成效,在確認有多數學生仍須輔導後,始提出申請。
- 課程須為有客觀數據,例如課程通過率、期中考及格率...等等,可說明其為困難須補救教學之課程,並請附上學生意見說明、成績表或期中教學評量質性意見等佐證。
- 課程無論是否有已有補助補救教學,均能附上具體的學生困難意見或相關數據說明學生於期中考後需要教學助理資源協助輔導。
- 已獲得教學助理之補助課程仍可申請,但若課程已獲得教學助理之補助,則須於運用教學助理計畫中說明增加輔導資源之利用規劃。
申請方式
- 下載附件五「期中考後補救教學-教學助理申請表」(<--點選連結即可下載)
- 下載附件六「教師申請教學助理同意書」(<--點選連結即可下載)
- 填寫完附件五連同附件六簽名後,並附上相關佐證,並經系所中心主管核可用印。
- 於106年5月11日(四)五點前止,送教學發展組(教學大樓G309)。因公文傳送需要時間,故請申請時於簽名處押上日期,以申請人簽名所壓日期為主。
(二)暑期班(包含學士後護理系)開課之教學助理申請:
申請條件
- 為106年度暑假(7.8月)開課之課程,始可申請。
申請類別
- 「實驗/實作」教學助理:需實驗室教學、課程中有技術操作或實務演練操作安排之課程者(以補助實際進行操作或實作之週數為原則,並將課程操作或技術練習之內容載明於教學計畫之中)。
- 「輔助」教學助理:教師教學評量滿意度調查未達3.5級分(含)者。符合以上條件之一,即可由授課教師提出申請,推薦成績優良且能協助教學之校內學生擔任該類別教學助理。
- 「補救教學」教學助理:針對學習困難之課程科目(重點困難定義為學生確實於本課程中產生許多學習問題,並且過去曾多有學生因學習問題未能通過者)(按教師教學專業審查委員會決議,本項目符合重點困難科目者優先補助)。
- 「菁英教學」教學助理:針對精英培育之課程科目,除課程基本要求外,可另提供其它進階學習者,如輔導考取進階證照等
申請方式
- 申請「實驗/實作」教學助理,請下載附件一「暑期班-實驗實作教學助理申請書」。(<--點選連結即可下載)
- 申請「輔助」教學助理,請下載附件二「暑期班-輔助教學助理申請書」。(<--點選連結即可下載)
- 申請「補救教學」教學助理,請下載附件三「暑期班-補救教學教學助理申請書」。(<--點選連結即可下載)
- 申請「菁英」教學助理,請下載附件四「暑期班-菁英教學助理申請書」。(<--點選連結即可下載)
- 下載附件六「教師申請教學助理同意書」(<--點選連結即可下載)
- 填寫完申請表連同附件六簽名後,並附上相關佐證,並經系所中心主管核可用印。
- 於106年5月11日(四)五點前止,送教學發展組(教學大樓G309)。因公文傳送需要時間,故請申請時於簽名處押上日期,以申請人簽名所壓日期為主
二、其他注意說明:
填表注意事項
- 同課程且同一位授課老師,但不同班級者,請共同填寫一份即可。
- 經費補助方式主要根據學分、實驗實作授課週數比例與授課班級數做參考依據,但如學時數比例較高之課程,請務必於申請表中” 需用教學助理協助之課程難點說明”處,特別註明。
審查作業
- 實際補助金額依當年度經費及申請案件數,經教師教學專業審查委員會決議核定後公告為準。
- 教學助理審查委員會由本校教師教學專業審查委員會掌理之。教務長為召集人,依當學期申請課程及經費狀況,召開審查會議及訂定補助標準。
期末成果考核
- 期中預警與補救教學申請項目者,需於每次輔導後,繳交輔導明細表。
- 課程結束前進行滿意度問卷調查方式了解教學助理協助之班級學生滿意度。
- 申請教師於課程結束後1週內填妥成效質化量化調查表。
其他注意事項
針對多重科目學習困難之學生,可個別提出申請
本案聯絡窗口
教務處教學發展組,鄭雅惠(分機2462),yahui0919@ntunhs.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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