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09/02(三)新進教師研習暨提升學術研究教學知能系列講座活動,歡迎報名參加!
一、活動目的:性別平等教育及校園著作權等倫理觀念一直以來都是教育部相當重視且敦促各級學校戮力發展的教育議題,而研究投稿也是教師、研究生與協助學術研究之大學所必須。本次為執行高教深耕計畫之完善教師支持系統指標,使新進教師與職員工生提升學術研究教學與倫理相關知能,故特別結合新進教師培訓活動的機會,邀請由教育部及經濟部認證的師資為我們講習,務求厚植校內法治觀念以杜絕違法情事發生,並以資源共享的理念,開放校內外師生參與。而為使新進教師快速融入校園生活,支持新進教師,上午場次也規劃了各單位推廣業務報告研習,也歡迎校內教職員參與,共融而躍升。
二、活動名稱:新進教師研習暨提升學術研究教學知能系列講座活動
上午場次:新進教師暨校內行政單位業務研習活動
下午場次:提升學術研究知能系列講座
講座一:提升學術研究知能-Review Paper該如何撰寫與投稿
講座二:性別平等教育法研習-教師或導師在校園性平事件中的處置與應對方式
講座三: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講座-校園著作權法與教師著作權錦囊解析
三、下午各場次主講人:
(一)提升學術研究知能-Review Paper該如何撰寫與投稿
黃國禎 講座教授(http://idlslab.net/)
臺科大人文社會學院院長/國立臺灣科技大學數位學習與教育研究所
IEEE Transactions on Education (SCI) 副編輯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Mobile Learning and Organisation 總編輯
The Open Cybernetics and Systematic Journal (EI) 總編輯
人文社會學報 總編輯
(二)性別平等教育法研習-教師或導師在校園性平事件中的處置與應對方式
蘇芊玲 監事(https://reurl.cc/e8xKLm)
臺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監事
銘傳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副教授(退休)
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師資人才庫認證教師
行政院及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
(三)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講座-校園著作權法與教師著作權錦囊解析
黃玟錡 律師(https://www.wenchi-lawyer.com/groups)
東吳大學 科技法律研究所畢業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新北分會、士林分會扶助律師
台北市政府勞動局勞資爭議調解人、調解委員
台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外籍勞工爭議協調人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智慧財產權服務團」講師
臺北市聯醫人文創新書院病人自主權利法核心講師
四、活動日期與議程規劃:109年9月2日(星期三) 09:00-18:00
09:00-09:30 報到
09:30-09:40 校長致詞
09:40-12:10 新進教師暨校內行政單位業務研習活動
教務處、學務處、研發處、總務處、人事室、圖書館、電算中心報告研習時間
12:10-12:30 下午報到、午餐與休息時間
12:30-14:00 提升學術研究知能系列講座-Review Paper該如何撰寫與投稿
14:00-14:20 QA與茶敘
14:20-16:20 性別平等教育法研習-教師或導師在校園性平事件中的處置與應對方式
16:20-16:30 中場休息
16:30-18:00 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講座-校園著作權法與教師著作權錦囊解析
五、活動地點:教學大樓G310多媒體演講廳
六、主辦單位:本校教務處教學發展組
七、活動對象:上午場次-新進教師及校內教職員(新進教師按規定均需參加無需報名)
下午場次-新進教師、教職員、學生及其它大專院校教職員
八、報名方式:請於109年8月31日(星期一) 前填寫本網頁下方報名表報名(請注意分場次報名)。
九、時數認證及研習證明:
1、本活動列計教師成長活動時數,學期末將提供老師研習證明,並採計TA研習時數,TA請於簽到時現場確認身分。
2、本活動上午場次部份為新進教師暨校內行政工作研習,上此場次僅開放新進教師與校內教職員參與。
3、本活動上午場次僅提供新進教師與校內參與教職員研習證書,下午場次提供所有參與者研習證明,外校教師或人員如欲需研習證明,請務必於報名時註明,未註明者無法提供。
4、本活動下午三場次預計各申請公務人員研習時數2小時,非公務員無公務人員研習時數適用,非公務員請勿提供身分證字號。另請注意三場次為分開報名。
十一、聯絡人:本校教務處教學發展組鄭家麟先生,分機2462;E-mail:jlzheng@ntunhs.edu.tw
【個資運用說明】
1. 本場次活動因報名及連絡相關業務,若您欲報名參加活動,則必須收集您的姓名、性別、電話、電子信箱、單位、身份職級.、飲食習慣.....等相關資料用作報名登錄、製作研習證書、無記名統計人數性別等數據回報教育部及訂購您食用的餐點等相關行政用途。
2. 本活動結束後,因個資法要求,相關報名資料將予以註銷,不留個人紀錄,敬請安心報名。
3. 若您無法接受於網站上填報個資,可親至教務處教學發展組G309辦公室報名。恕不接受在不收集您上述個資的情況下報名,因其會造成行政作業困難。
4. 身份證字號資料唯有於教學發展組辦理「護理人員繼續教育積分」及「公務人員研習時數」相關抵免活動時,始收集該資料,並依法規規定協助登錄時數,若非需要登錄者,切勿提供身分證字號!
5. 若您同意上述個資合理運用範圍,請繼續填寫以下報名表報名,若您填寫代表您同意教學發展組運用您提供的個資作為報名及製作研習證書等行政工作使用。若您不同意,則請勿報名參加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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