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補助媒體製作刊播終身學習節目或內容申請相關表件,有興趣申請師長請於4月30日前申請。
一、依據教育部中華民國101年03月22日臺社(一)字第1010031269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補助媒體製作刊播終身學習節目或內容作業原則」及「媒體製作
刊播終身學習節目或內容補助申請表」等資料 (如附件),補助申請期限至
101年4月30日止,請有興趣師長踴躍報名參加,請 查照。
三、教育部為促使終身學習傳播管道普及化,鼓勵電視、廣播、網際網路、
平面等相關媒體積極參與終身學習節目或內容之製作、刊播,特提供相關
媒體製作刊播終身學習節目或內容申請補助。
四、為持續推廣終身學習風氣,並加強性別平等教育之宣導,本(101)年度媒體
製作刊播終身學習節目或內容補助以「終身學習楷模」及「性別平等教育」
為主要推動方向。
五、依法設立之電視、廣播、網際網路、平面等相關媒體,合於終身學習法第15條
第2項所定下列要件之一者,得申請補助:
(一)積極參與終身學習節目或內容(以下簡稱作品)之製作、播放或刊登。
(二)連續或定期提供一定時數、排定固定時段或版面,免費或低價提供、刊播各
作品。
(三)前項申請補助之作品,以已企劃製作或完成,尚未公開刊播或發行者為限。
六、申請單位請於101年4月30日前檢具申請表、經費預算表、企劃書及其他證明
資料向本部申請補助。有關補助申請表件,請逕上教育部網站(http://www.edu.tw)
→單位介紹→社會教育司→電子布告欄下載相關資料,另請填列附表並寄至承
辦人信箱(楊禮薇小姐,ooholivia@mail.moe.gov.tw),惟檢送完整書面資料並
填復附表者始予進行審查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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