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教師評鑑發展」之讀書會與對話
為推動教師評鑑機制改革,增進教師相關知能及共識,本中心展開「教師評鑑發展」之讀書會與對話,第三次讀書會日期為98年9月23日(三)12AM在本校親仁樓三樓教師發展中心(B329),主題為「教師評鑑的標準與實施流程」。藉由文獻閱讀、本校及他校評鑑制度之現況,進行交流分享,希望激發共鳴與成長,歡迎各位師長踴躍參加,提供寶貴意見,欲參加的老師請於9月21日前向本中心報名,若有任何疑問,請直接與我們連絡,謝謝。
教師發展中心 敬啟
PS.
1.當日敬備午餐 請於9/21以前,敬請告知是否參加以及吃素與否。
聯絡人:曹閔程小姐 分機:2342 Fax:28280220
E-mail Address:mincheng@ntcn.edu.tw
2.「教師評鑑發展」之讀書會與對話,已舉辦二次,相關講義資料請見本中心網頁,茲摘要如下:
第一次於8月26日辦理,主題為:「教師評鑑的理念」,與會老師可以參考下列資料:
(1)大學法:大學法第21條指出「大學應建立教師評鑑制度,對於教師之教學、研究、輔導及服務成效進行評鑑,作為教師升等、續聘、長期聘任、停聘、不續聘及獎勵之重要參考」(教育部大學法,2007)。
(2)本校願景:「邁向優質的教學型科技大學、以卓越的健康照護及管理之教育成果,增進全民健康福祉」(國立台北護理學院2010-2013年近中程發展架構)。
(3)林天佑 (2007): 「教師評鑑(teacher evaluation)是指有系統蒐集教師背景與表現之資料,並加以客觀的分析與評估,以作為判斷及改進教師素質的依據,並進一步確保學校教育的品質。」(評鑑雙月刊9,16-17)。
(4)孫志麟(2007):「評鑑被視為是一種對受評對象的事實描述與價值判斷之歷程,有a.形成性評鑑,善用評鑑結果可以支持教師發展、成長與自我改進;b.總結性評鑑,其評鑑結果可作為教師長聘、升遷、任用、薪資核發等人事決定」。
(5)本校教師評鑑辦法之目的:「本校為提昇教師榮譽,增進教學、研究、輔導及服務之品質,特依大學法第二十一條訂定本辦法。」
第二次於9月11日辦理,主題為「教師評鑑的實施原則」,與會老師可以參考下列資料:
(1)孫志麟(2007,2009):
教師評鑑的原則:評鑑原則或標準(evaluation standard)係判斷受評對象優點或價值的依據,意指評鑑的重要內容或範圍。大學必須以更寬廣的視野重新看待「學術」這一行,考量學校定位與特色訂定適切的教師評鑑標準,以建構一套有效的教師評鑑制度。以教師為主體,喚起教師的評鑑意識。學校決策者要淡化教師評鑑的工具性,致力於營造合理的文化氛圍,使學校成為教師自我實現、專業發展的平台。
(2)張素偵(2003):教師評鑑之推動原則:目標明確、公平公正、自願實施、達成共識、專業要求、多元參與、簡單易行、彈性選擇。
(3)Neal(1988):大學教師評鑑的實施:十項一般性的指引:原則一:確認清楚的評鑑目的,而所有的評鑑過程都要符合評鑑目的之要求。原則二:教師要參與所有的評鑑活動。原則三:對評鑑過程的行政承諾,例如:正當的評鑑程序、提供評鑑標準的書面資料等。原則四:平衡機構需求和教師需求。原則五:連結評鑑與教師發展及報酬。原則六:所有的評鑑程序要一致且公平。原則七:多元的評鑑資料來源。原則八:評鑑政策及實務要與人權指引一致。原則九:採行既有的評鑑方案必須適合學校需求及傳統。原則十:包含多層面的評估及訴求。
(4)彭森明(2006):實務觀點四項原則:評鑑項目及標準應彈性化、評鑑指標應兼顧質與量兩層次、評鑑程序應以客觀,公平為目標、各校評鑑規程宜由各系所院依據上述原則訂定後,提交校務會議核定並公佈,以求公信及同領域一致化。
(5)本中心工作理念為「促進教師自我成長及激勵的文化;關懷性、系統性、整合性的推動機制;重視質與量化的教學績效」。教師發展的四不四要「不投入、不明確、不實務、不溫暖」;形成「要核心價值、要共識溝通、要資源合作、要愛與關懷」;96年度「教師評鑑受評教師焦點團體」對於教師成長、教師評鑑及教學品質提出積極的態度與思維(教師發展中心,96學年度成長旅程的文化)。教師評鑑制度相關議題:除重視理念,(1)評鑑法法規之公平性及獨特性、(2)評鑑標準門檻或績效之規劃、(3)評鑑流程之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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