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教師評鑑發展」之讀書會與對話
為推動教師評鑑機制改革,增進教師相關知能及共識,本中心展開「教師評鑑發展」之讀書會與對話,第二次讀書會日期為98年9月11日(五)10AM在本校親仁樓三樓教師發展中心(B329),主題為「教師評鑑的實施原則」。藉由文獻閱讀、本校及他校評鑑制度之現況,進行交流分享,希望激發共鳴與成長,歡迎各位師長踴躍參加,提供寶貴意見,謝謝。
PS.
1.本中心備有教師評鑑相關資料,歡迎師長隨時參閱,並亦可提供我們相關資料,若有任何疑問,請直接與我們連絡,謝謝。
2.第一場次活動於8月26日辦理,主題為:教師評鑑的理念,可參考下列資料:
(1)大學法:大學法第21條指出「大學應建立教師評鑑制度,對於教師之教學、研究、輔導及服務成效進行評鑑,作為教師升等、續聘、長期聘任、停聘、不續聘及獎勵之重要參考」(教育部大學法,2007)。
(2)本校願景:「邁向優質的教學型科技大學、以卓越的健康照護及管理之教育成果,增進全民健康福祉」(國立台北護理學院2010-2013年近中程發展架構)。
(3)林天佑 (2007): 「教師評鑑(teacher evaluation)是指有系統蒐集教師背景與表現之資料,並加以客觀的分析與評估,以作為判斷及改進教師素質的依據,並進一步確保學校教育的品質。」(評鑑雙月刊9,16-17)。
(4)孫志麟(2007):「評鑑被視為是一種對受評對象的事實描述與價值判斷之歷程,有a.形成性評鑑,善用評鑑結果可以支持教師發展、成長與自我改進;b.總結性評鑑,其評鑑結果可作為教師長聘、升遷、任用、薪資核發等人事決定」。
(5)本校教師評鑑辦法之目的:「本校為提昇教師榮譽,增進教學、研究、輔導及服務之品質,特依大學法第二十一條訂定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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