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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結果公告】113學年度第一學期教學助理申請案審查結果及聘任流程公告

【申請結果】

審查結果請詳見下方附件或點選開啟公告說明。

★註:因應基本薪資調漲及申請案件數逐年提升,而造成教學助理補助經費不足的情況,故配合學校16週+2週彈性教學調整方案,於112學年度上學期第五次教師教學專業審查委員會決議,教學助理各類補助標準由原18週調整為16週(除C類補救教學維持18週,該類別為重點困難科目課後輔導,且部分課程教學計畫仍維持18週教學內容),以維持經費補助效率。

 

教學助理聘任流程

步驟一:下載工作契約並填寫一式兩份  範本填寫說明請見

請詳閱範本說明後填寫,由於會計年度規劃,聘任結束時間不得訂於113年12月20日之後,如有疑問請洽本案窗口分機2461)

步驟二:下載以下所有表單資料並填寫

(一)教學助理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因應個資法需填寫,請閱讀文件相關說明)

(二)教學助理基本資料表

  (工作時間需與契約一致,並請提供銀行帳戶影本,薪資部份請依審核通過總金額填寫)

(四)具結同意書

  (因學校受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請填寫同意書,單位請填寫開課系所,職位請填寫兼任教學助理

(五)工作保密切結書

  (請用一式兩份,因應個資法需填寫,單位請填寫開課系所

步驟三填具以上所有項目之契約及表單資料後(總共五樣資料、其中工作契約和保密切結書一式兩份),同時請附上提供身分證正反面與在學證明影本

              並請將上述所有資料送教學發展組G309辦公室製作TA聘用書,TA應親送表單資料並於教學發展組根據資料製作之TA聘用書與加保書上簽名確認。

    暑假提前開課課程,請盡速至教學發展組G309辦公室完成聘任。

    正常學期時間開課課程請於9月20日(五)前完成聘任,並請教學助理於9月23日(一)晚間參加教學助理工作說明會

步驟四:教學發展組製作完成聘用書與加保書後,將回傳授課教師簽名確認聘任。

步驟五:教師簽名確認聘任後,依公文流程即可完成聘任。

步驟六:請教學助理報名9月23日(一)晚間參加教學助理工作說明會,請點選連結報名參加:https://tld-acad.ntunhs.edu.tw/p/406-1030-71497,r11.php?Lang=zh-tw

 

教學助理補助人數及制度說明

1、請依審查通過補助人數進行聘任,實驗實作型教學助理,每班至多一位,補救教學型助理,請依補助結果中審查補助總人數上限為準
2、因本學期教學助理納勞保,保費非常高昂,故委員會決議,無法像過去每門課程分多名教學助理,但若因故教學助理可以換人,但不能同時聘用兩人,以維持經費補助效率,避免大部份經費都花在保費上。
3、因教學助理改以勞僱型助理聘任以符合國家政策,故其所得將提升至少1.5倍,所以請務必配合教學助理相關規定,嗣後將嚴格執行不續聘或停止申請之制度

 

教學助理期末成果繳交

1、補救/菁英/EMI教學輔導紀錄明細表(僅有補救/菁英/EMI教學之教學助理需繳交)
2、教學助理施行成效調查表。(112學期起增加SDGs)(全部教學助理需繳交)
3、服務意見調查表。(全部教學助理需繳交,改以線上填報,將於工作說明會告知回收方式)
4、上述資料請於課程結束後一週內繳回。

 

教學助理研習講座及配合事項

1、研習講座將於9月23日(週一)晚間18:00於教學大樓G310舉行,請點選連結報名參加:https://tld-acad.ntunhs.edu.tw/p/406-1030-71497,r11.php?Lang=zh-tw
2、暑假提前開課者,請於開課前先至教學發展組約定時間接受個別研習。
3、教學助理須參加至少兩次的教學活動培訓以確保其可協助課程,詳細的活動時間地點將另行通知教學助理參加。若教學助理拒不參加,按規定可取消教學助理資格。
4、教學助理完成培訓並繳回期末成果後,將核實核發教學助理服務證明。
★註:如參加系所相關專業知能活動需抵免者,請填寫抵免證明傳送至教學發展組。

 

其它注意事項

1、教師應按照申請書-教學助理指導計畫,確實指導教學助理。
2、勿使教學助理從事與申請補助之課程無關的工作,同時為確保教學助理權益,教學助理工作總時數請勿超過該課程總補助時數。如發生勞資糾紛,將以契約為協調依據。
3、教學助理不應從事行政工作,應發揮同儕輔導功能協助學生。請教師衡量施行成效調查表中教學助理協助後學生進步情形說明欄位,確實設計活動讓教學助理協助學生,並回收成效。
4、因教學助理均按規定加保,同時工作期間由教師與TA共同決定,加保期間需與契約時間一致。
5、教學助理每月保費個人負擔最高380元(該月工作未足月者按該月在職比例計算),學校負擔每人每月勞保及勞退金費用約1033-2295元。
6、教學助理加保後即有職災及勞退金保障,故約訂契約期間內每月都必須要填報工作紀錄表,契約期間內每月固定需出薪資避免學校已加保但無實際工作時數的違規狀況。
7、教學助理領取薪資為逐月領取,比照校內工讀生方式,自北護人入口網填寫線上工作紀錄後匯出紙本,經TA及教師簽名後,至遲於該月十號前將上個月的工作紀錄表送至教學發展組報領薪資。
8、教學助理若無法服務滿契約期間,請於結束工作前二週通知教學發展組,以協助退保避免教學助理被扣個人負擔保費。
9、依委員會決議,若1122學期施行成效資料未繳回之教師,縱使通過本次補助審查,教學發展組仍可取消補助,敬請教師注意。
10、補救教學每開一課後輔導時段(輔導時間長度至少應達學分數一半時間)則補助一名教學助理,以總補助時數為補助人數上限。

 

本案聯繫窗口

教務處教學發展組 (分機 2461) EMAIL:ntunhscfd@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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