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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助理TA

教學助理專區    (108.03.26更新)


詳細說明請參閱投影片 點此下載

 

教學助理申請條件

  1. 欲申請之課程必須為校內正式學分課程,校內專兼任教師以課程為單位申請。敬請教師衡量學生學習成效,在確認有多數學生仍須輔導後,始提出申請

  2. 補救教學課程學生確實於課程中產生學習困難,且曾有學生因學習問題未能通過者,申請時須檢附詳細量化數據,如過去課程通過率、期中期末考通過率等

  3. 實驗實作課程實驗室教學、課程中有技術操作或實務演練操作安排之課程,申請時須檢附實驗實作週數等數據,且課程操作或技術練習須載明於教學計畫中

  4. 輔助教學課程教師教學評量滿意度調查未滿3.5級分(含)者

  5. 菁英教學課程針對菁英培育科目,除課程要求外,另外提供進階學習者,如輔導考取進階證照、全英文授課等

  6. 磨課師教學課磨課師課程是「大規模開放式線上課程」,透過網路,把課程開放給大量線上使用者參與學習過程。申請時請檢附磨課師課程相關佐證資料,如課程影片(至少2週以上)、課程平台上架資訊等。注意:申請磨課師教學助理,必須於當學期含學分之必選修課中,進行磨課師教學,且磨課師獎助生教學內容為協助上架平台(如EWANT)課程管理為主要協助項目,並非協助影片後製等行政工作,請申請者注意。

  7. 多重科目學習問題學生輔導導師、系上或教師針對學生於多重科目學習上有困難者,可隨時提出申請

  8. 弱勢學生學習問題輔導導師、學輔中心、系上或教師針對弱勢學生在學習上有問難者,可隨時提出申請

    • 弱勢學生學習輔導TA申請表:下載

    • 並且每週進行輔導追蹤紀錄,輔導追蹤紀錄表:下載

    • 弱勢學生學習問題施行成效調查表:下載

     

 

教學助理申請日期與方式

根據以上符合教學助理申請條件,由教務處教學發展組於每學期初與期中考後發布統一申請收件時間與方式,並於規定時程內統一收件後,交由「教師教學專業審查委員會」進行審查通過公告實施,且所有課程皆須經「課程委員會」確認為學分課程。此外,如有多重科目學習問題或弱勢學生學習問題者,可隨時向教務處教學發展組提出申請後實施。

 

教學助理聘任

經申請通過公告名單後,由教發組通知申請通過之教師,由申請教師自己尋找合適之教學助理或由教發組進行推薦,並且獎助生填寫文件如下,簽名後繳交至G309教發組。

 

教學助理活動範圍注意事項

  • 教學助理活動範圍應訂於該申請通過之課程相關教學活動內,避免教學助理執行非該課程以外之活動

  • 教學助理教學活動進行的時間須在合理範圍之內,盡量避免時間過長或影響教學助理本身之課業

 

教學助理考核與成果

教學助理如為補救或精英類型者,請於每次輔導時,填寫輔導紀錄表(如下表格2),並給被輔導同學簽名,請定期繳交,以利登入。於課程結束前,於輔導班級或課程學生進行服務意見調查表(如下表3);並與授課教師一同完成施行成效調查表(表1),一般由教發組公告繳交時間,問卷紙本由教發組提供,但部分課程如須實習而提前結束者,請教學助理自行於結束前至教發組索取服務意見調查表,連同施行成效調查表一同繳交。

►  教學助理期末繳交成果(1):教學助理施行成效調查表(10803修訂)
►  教學助理期末繳交成果(2):補救/菁英-教學輔導紀錄表  (1061018修訂)
►  教學助理期末繳交成果(3):服務意見調查表 (10803修訂)